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shang 名例上, 名者,五刑之罪名;例者,五刑之體例也 → Chuming dangchai 除名當差 → Qianlong wu nian 乾隆五年 | |
凡職兼文武官犯私罪,罷職不敘。應追奪誥敕、除名削去仕籍者,官階、勳爵皆除。不該追奪誥敕者,不在此限。僧道犯罪,曾經决罰者,追收度牒。並令還俗。職官、僧道之原籍軍、民、竈、户,各從本色,發還原籍當差。 條例。 一、凡失陷城池、行間獲罪,及貪贓革職,各官封贈,俱行追奪。其因公罣誤革職者,免追。 修改。 一、凡失陷城池、行間獲罪,及貪贓革職,各官封贈,俱行追奪。其别項革職者,免追。 删除。 一、僧人犯該斬、絞、發遣、軍流、充徒、枷號等罪,勒令永遠還俗。其釋放回籍者,亦不許復爲僧人。 原例。 一、凡知縣以上,及佐貳雜職等官,因貪贓枉法革職者,任内有降罰案件,照例仍追編俸外,如佐雜等官,實係因公罣誤,毋論任内降罰案件多寡,所有食過編俸,一概免其追賠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