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shang 名例上, 名者,五刑之罪名;例者,五刑之體例也 → Liuqiu jiashu 流囚家屬 → Yongzheng san nian 雍正三年 | |
現行例。 一、發遣流徙人犯,開寫省分、州縣、年歲及妻子年歲,發遣。其直隸各省解部人犯册 内,開明省分、州縣、年歲及妻子年歲,如有旗人,並開明旗色、佐領、年歲,送部。 原增現行例。 一、凡永遠軍犯身死,無子,僅止妻室,欲回原籍者,察明報部,准其回籍。 現行例。 一、康熙二十三年三月内,奉上諭:凡犯重罪免死,給與盛京、甯古塔等處新滿洲爲 奴者,止併妻發去,仍籍没家產。此等犯重罪給與爲奴僕者,永不許贖身。 原增現行例。 一、凡流犯身故,除妻子不愿回籍,並會赦不准放還外,其餘令該地方官,咨明各本省巡撫,令本犯親戚領回原籍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