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shang 名例上, 名者,五刑之罪名;例者,五刑之體例也 → Liuqiu jiashu 流囚家屬 → Qianlong sishier nian 乾隆四十二年 → Li 28 | |
修改。 一、凡律應定擬僉遣之犯,承審官於審訊時,即訊取本犯確供,將伊妻姓氏、年貌,即於招詳内聲明。如無妻室,即取具鄰族甘結,隨招申送。若係隔屬、隔省,一面於招内申報,一面移查原籍取結。俟結到之日,即行具文申送,不得俟結案後,再行查僉。如有伊妻患病留養,將本犯先行發遣者,俟伊妻病痊補解時,令伊親屬隨同差役,解赴遣所,交與本犯收贖。若伊妻年過六十以上,並原係有疾不能隨行,及患病畱養後成篤廢不能補解者,該地方官取具鄰族甘結,申詳各上司,行文本犯遣所,俾令知之。其有應行報部者,報部查核。倘有担結情弊,將具結之鄰族杖一百,犯妻立即補解。其不行詳察之地方官,並轉詳 之該上司,交部分别議處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