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lü xia 名例律下 → Tuliu qianxi difang 徒流遷徙地方 → Jiaqing shiwu nian 嘉慶十五年 → Li 222 | |
一、發往軍臺效力廢員,三年期满,墓費全數繳完者,由軍臺都統抄錄獲罪原案,具奏 請旨。如不能完臺費者,文職州、縣以上,武職都司以上,均由兵部行文各旗籍、任所,查 明委係赤貧,具結到部,兵部知照軍臺都統,該都統即抄錄獲罪原案,並聲明無力完繳臺費 緣由,具奏討旨。如有隱匿寄頓情弊,發往烏魯木齊,永遠充當苦差。其文職佐雜、武職守備以下,各員不能完繳臺费者,於期滿之日,例應枚一百,徒三年,仍令該都統抄録獲罪 原案,聲明不能完繳豪費例應改擬杖、徒緣由,具奏請旨。此内有仰邀特恩釋回者,兵部行 文該都統,將其釋回。其照例改為杖、徒者,行令該都統將旗員解交刑部,照例辦理。漢 員,解交各該原籍督撫定驛充徒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