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lü xia 名例律下 → Tuliu qianxi difang 徒流遷徙地方 → Daoguang jiu nian 道光九年 → Li 259 | |
修改。 一、拿獲逃人不將實在窩畱之人指出再行妄扳者,發往伊犂、烏魯木齊等處為奴。其移住拉林閑散滿洲、有犯二次逃走、尚未出境者, 派往各省駐防滿洲兵丁臨行及中途脫逃者,俱發往伊犂、烏魯木齊等處,酌撥種地、當差,俱照例面刺外遣字樣,毋庸僉妻發配, 如有情願攜帶者,不准官為資送。倘在配、在途脫逃,並不服拘管者,獲日,在配所用重枷枷號三個月,杖一百,折責發落, 毋庸即行正法。若越獄脱逃,仍照軍、流越獄本例辦理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