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
Qianlong sanshiqi nian 乾隆三十七年

條例/tiaoli 87

修改。 一、原例應發内地改發新疆人犯内,如三次犯竊計戚五十兩下至三十兩者,搶寫滿 贯擬紋秋番緩决一次者,竊盜三犯藏至五十兩擬紋秋審緩决一次者,積匪、猾賊並回民犯 竊結夥三人以上及執持繩鞭器械者,發遣雲貴、兩廣烟瘴参人犯在配脱逃者,俱仍照原 例所定地方發遣。强盗窗主造意不行又不分職者,竊盜臨時拒捕傷非金刃、傷輕平復者, 搶奪傷人為從者,發掘他人墳塚見棺槨為首及開棺見屍為從者,竊賊數多罪應滿流者,三 次犯竊計感三十兩以下至十兩者,前項人犯從前已照原例應配地方充發在配為匪脱逃者, 殺一家非死罪三人之妻、子並未同謀加功者,俱照各本例加等,改定地方充發。行竊罪犯 在配復行竊者,改發極邊、烟瘴充軍。姦婦抑媳同陷邪淫致媳情急自盡者,盛京旗丁家奴 為匪逃走犯至二次者,俱發駐防兵丁為奴。此等人犯,如有脱逃被獲,將該犯請旨,即行 正法。

條例/tiaoli 88

一、凡由新疆條款改發雲貴、兩廣烟瘴地方人犯,無論在四千里内外,均編發有烟瘴 省份安置。其籍隸烟瘴之雲南、貴州、廣東、廣西四省應發烟瘴人犯,應於隔遠烟瘴省份調 發。廣東省與雲南省互調,廣西省與貴州省互調。至不足四千里鄰近烟瘴之湖南、福建、 四川三省應發烟瘴人犯,湖南省發往雲南,福建省發往貴州,四川省發往廣東。其餘各省 有距烟瘴省份較遠者,如奉天府屬應發烟瘴人犯,編發廣西、貴州二省。甘肅之甘州、原 州、西寧、安西、寧夏等府,及肅州各屬應發烟瘴人犯,編發雲南、貴州二省。均解交各該巡 撫衙門,撥安置。

條例/tiaoli 89

一、奉天所屬民人有犯軍、流、徒罪者,俱照各省民人犯罪例,一體問問發,均不准折柳 完結。

條例/tiaoli 90

續纂。 一、伊犁、烏魯木齊等處地方,除奉特旨發往及例應發還為奴種地人犯,仍照舊發往 外,其例應發往當差人犯,均停其發往,各按所犯情罪,如情節稍輕者,改發雲貴、兩廣極 邊、烟瘴充軍;情節較重者,發往黑龍江等處充當苦差。至問刑衙門臨時酌其情罪,有應加 等問擬人犯,除職官有犯罪、流、徒罪,核其情節較重,仍隨時的量,請旨發往新疆效力贖罪 外,其餘尋常軍、流等犯,如果情罪較重,本例不足蔽辜,應行加等問擬者,亦令加至黑龍江 等處為止,毋庸擬發新疆。

條例/tiaoli 91

一、凡新疆條款內改發雲貴、兩廣烟瘴地方人犯,仍照舊例發遣外,其本例應發四省 烟瘴地方充軍,及《名例》内由黑龍江改發四省烟瘴人犯,均以極邊四千里為限,按照五軍 道里表内應發省份,解交巡撫衙門,均匀的援,充當苦差,照例分别刺字。如有脱逃,亦各 照本例,分别治罪。

條例/tiaoli 92

删除。一、直隸、江南、浙江、江西、湖廣、福建、山東、山西、河南、陕西、四川人犯應發黑龍江 等處者,俱發雲貴、兩廣烟瘴地方。其雲貴、兩廣四省人犯應發黑龍江等處者,該督撫查明 籍貫,均於隔遠烟瘴省份,互相遮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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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ble of content

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Mingli lü 名例律

第二部 | Li lü 吏律

第三部 | Hu lü 戶律

第四部 | Li lü 禮律

第五部 | Bing lü 兵律

第六部 | Xing lü 刑律

第七部 | Gong lü 工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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