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Li lü 吏律 → Zhi zhi 職制 → Xinpai 信牌 | |
原律。 一、凡府、州、縣置立信牌,拘提人犯、催督公事。量地遠近,定立程限,隨事銷缴。違者,指差人違牌限。 一日笞一十,每一日加一等,罪止笞四十。若府、州、縣官遇有催辦事務,不行依律發遣信牌,輒親下所屬坐 守催併者,杖一百。所属指州縣、鄉村言。其點視橋梁、圩岸、驛傳、遞鋪,踏勘灾傷、檢屍、捕賊、抄劄之類, 不在此限。 原律。 一、凡府、州、縣置立信牌,拘提人犯,催督公事。量地遠近,定立程限,隨事銷繳。違者,指差人違牌限, 一日笞一十,每一日加一等,罪止笞四十。若府、州、縣官遇有催辦事務,不行依律發遣信牌,輒親下所屬坐 守催併者,杖一百。所属指州縣、鄉村言。其點視橋梁、圩岸、驛傳、遞鋪,踏勘灾傷、檢屍、捕賊、 抄劄之類,不在此限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