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
Yongzheng san nian 雍正三年

條例/tiaoli 1

原條例。 一、文職官員、舉貢官恩拔例監生並省祭、知印、承差人等,曾經考察論劾罷黜及為事問革,年老、事故,例不入選者,若買求官吏,增减年歲,改洗文卷,隱匿公私過名,或許作丁愛起服,以圖選用,事發問罪,吏部門首號一個月。已除授者,發邊衛;未除授者,發附近,各充軍終身。其起送官吏,不分軍衛、有司,但知情受賄者,亦發附近充軍。若原不知情,正是失於覺察者,照常發落。

條例/tiaoli 2

現行例。 一、凡衙役犯侵盗錢糧、梦職等罪,遇赦免後,復入原衙門及别衙門應役者,除死罪外,本犯並妻流徙寧古塔。該管官知情故縱及督撫不即參者,俱交該部議處。

條例/tiaoli 3

現行例。凡部院衙門書辦,或因有疾,或因不語文移,退役後更名重役者,杖一百,徒三年。

條例/tiaoli 4

現行例。 一、凡各省督撫,將降調、革職官員題請仍留原任者,將保題督撫、司道府均照庇例降三級調用。

條例/tiaoli 5

續增現行例。 一、凡九卿保舉陞用之員,何年月日某官係某人保舉,吏部明立印信檔案,於年終時將錄舉之人與所保之人,無論已未陞用,一併摺奏以備查核。除因公室誤外,有貪婪事發,將原舉官降二級調用。如保舉後訪出自行揭參者,免議。吏部不行查出,與失查檔案例議處。

條例/tiaoli 6

續增現行例。 一、凡題補武職官員,材力壯健,曾出兵效力者,先行題補。如無其人,較棒辣選保題,遊歷俸五年,副參歷俸三年,查明保送題補。如一鎮內無合例之員,於通省各營選舉。如再無其人,則題請皇上,記名人員内據選補授。若沿海水師營員遵守,有熟識水性、語練船務之人,照例選擇保題,送部引見,此題補水陸營員,倘將人材不及、弓馬不堪、濫行舉荐及調補有人、地不相宜者,將該提督、撫鎮俱照庇例議處。

條例/tiaoli 7

現行例。 一、大計之年,雜職内果有才能傑出,操守卓越,能辦理地方事情,盗息民安,督撫開具事實,造册送部院考核,推其卓異。

條例/tiaoli 8

現行例。 一、凡直隸、江南、山西、陕西、浙江、福建、湖廣、江西、廣東、廣西、四川、雲南、貴州等省,有應題缺出,令該督撫於本省現任應度官員應調缺出,將品級相當官員內,歷俸已滿三年合例之員,據選題補調補。其廣西省之南、太、思、慶四府,福建省之臺灣所屬,俱係烟璋、海外之區,無論三年俸滿與否,仍掩選合例之員,具题調補。如將不應題補調補之缺题補調補者,將該督撫、司道府俱照庇例,降三級調用。如有應調之人,以無人具題,經科、道題參者,將該督撫、司道府等官,亦均照此例處分。

條例/tiaoli 9

現行例。 一、凡未報到任官員,九卿不准保舉。吏部開列陸轉時,亦停其開入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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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ble of content

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Mingli lü 名例律

第二部 | Li lü 吏律

第三部 | Hu lü 戶律

第四部 | Li lü 禮律

第五部 | Bing lü 兵律

第六部 | Xing lü 刑律

第七部 | Gong lü 工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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