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Li lü 吏律 → Gongshi 公式 → Zhishu youwei 制書有違天子之言曰制書,則載言者,如詔、赦、諭、劄之類,若奏准施行者,不在此內。 → Qianlong wu nian 乾隆五年 | |
原律。一、凡奉制書有所施行而故違不行者,杖一百, 違皇太子令旨者,同罪。失錯旨意者,各减三等。其稽緩制書及皇太子令旨者,一日笞五十,每一日加一等, 罪止杖一百。 删除。 一、每年十月三十日,恭逄皇上萬壽聖節前後九日内,不理刑名。自十月初十日至十一月初十, 此三十日不行刑。 一、各省解送物件及修築工程,不許揷上用黄旗。各省大小衙門所屬官弁, 其一應燈籠,只許寫本人職銜;書役人等,寫某衙門某科字樣,並不許冒借本管官職銜, 如違,以違制論。此條係雍正十一年定例。查解送物件、修築工程等項,揷上用黄旗, 不過為所過城市車馬擁擠,免其撞擊損傷,尚有作獘之處,自有各律正條,無庸纂入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