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| 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zha wei 詐偽 → zha jiaguan 詐假官 → Yongzheng san nian雍正三年 → Li 5 | |
續增現行例。 一、凡各省、各營有不食錢糧冒充營兵,生事擾民,及合夥挾制官司擾害地方者,該地 方官審明,分别首、從,照光棍例治罪;若係食糧兵丁,亦照此例治罪。如該管專汛官不嚴 行稽查,兼辖、統轄官不轉報,提鎮不題叅,俱交該部照例分别議處。地方文武知情不報, 該管道、府不轉報,督撫不題叅,亦俱交該部,照例分别議處。該督、撫、提鎮,每年仍具有 無此等之人印結,於年終保奏。 | → bookname |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