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
Jiaqing shisi nian 嘉慶二十四年

條例/tiaoli 55

續纂。一、殺死人命,罪干斬决之犯,如有將屍身支解情節兇殘者,加擬梟示。

條例/tiaoli 56

一、平治他人墳墓為田園,未見棺槨,止一塚者,仍照律杖一百。如平治多眾,每三塚 加一等,罪止杖一百、徒三年。卑幼於尊長有犯,緦麻功服各加凡人一等;期親又加一等。 若子孫平治祖墳,並奴僕、雇工平治家長墳一塚者杖一百,徒三年,每一塚加一等,仍照加 不至死之例,加至實發雲貴、兩廣極邊烟瘴充軍為止。其因平治,而盗賣墳地得財者,均按 律計贓,准竊盜論,加一等。贓輕者,各加平治罪一等。知情謀買者,悉與犯人同罪。不知 者,不坐。如因平治而强佔或盜賣,計畝數多,按例應擬徒流、充軍,以至因平治而見 棺、見屍,並毀棄屍骸,按例應擬軍遣、斬絞、凌遲者,仍照各本例,從其重者論。其子孫因 貧賣地,畱墳祭掃,並未平治,又非盜賣者,不在此例。

條例/tiaoli 57

一、奴僕、雇工人盗家長未殯、未埋屍柩,未開棺槨,事屬已行,確有顯跡者,照發塚已 行未見棺槨例,為首,絞監候;為從,發近邊充軍。開棺見屍者,照發塚見棺槨例,為首,絞 立决;為從,絞監候。其毀棄撇撒死屍者,仍照舊例,不分首、從,皆斬立決。

條例/tiaoli 58

原例。一、發掘常人墳塚,見棺槨為首,與開棺見屍為從一次者,俱改發近邊充軍;開棺見屍 為從二次者,實發烟瘴充軍。如年在五十以上,見棺槨為首,與開棺見屍為從一次者,發附 近充軍;開棺見屍為從二次者,仍發烟瘴充军。若為從開棺三次,及至三次以外,均以見一 屍為一次,不得以同時、同地連發多塚者作一次論。審有贓證次數,確據事主告發實情者,照竊盜 三犯律,擬絞監候。為從三次,審係帮同開棺,秋審入於情實。僅止在墳外瞭望,入於緩 决。至三次以外,雖止瞭望,俱擬情實。其發眾見棺,鋸縫鑿孔,抽取衣物、 首飾,並非顯露屍身者,發近邊充軍;為從,减一等。

條例/tiaoli 59

一、盗未殯、未埋屍柩,及發年久穿陷之塚,未開棺槨者,杖一百,徒三年。如開棺 見屍一次者,為首,發邊遠充軍;二次者,發極邊烟瘴充軍;三次者,絞。為從一次者,仍 照雜犯流罪總徒四年;二次者,發邊遠充軍;三次者,發極邊烟瘴充軍;三次以上者, 亦絞。

條例/tiaoli 60

修改。一、發掘常人墳塚見棺槨,為首者,改發近邊充軍;為從者,杖一百,徒三年。開棺見 屍,為從一次者,亦改發近邊充軍;二次者,實發烟瘴充軍。如年在五十以上,見棺槨為首, 與開棺見屍為從一次者,發附近充軍;開棺見屍為從二次者,仍發烟瘴充軍。若為從開棺 三次,及至三次以外,均以見一屍為一次,不得以同時、同地連發多者作一次。審有贓證、次 數,確據事主告發實情者,照竊盜三犯律,擬絞監候。為從二次,審係帮同開棺,秋審入於 情實;僅止在墳外瞭望,入於緩决;至三次以外,雖止瞭望,俱擬情實。其發見棺,鋸縫鑿 孔,抽取衣物、首飾,並非顯露屍身,為首一二次者,發近邊充軍;三次者,發邊遠充軍;四次 及四次以上者,照積匪、猾賊例,發極邊、烟瘴充軍。為從一、二次者,杖一百,徒三年;三次 者,照雜犯流罪總徒四年;四次、五次者,發邊遠充軍;六次及六次以上者,發極邊、烟瘴 充軍。

條例/tiaoli 61

一、盗未殯、未埋屍柩,及發年久穿陷之塚,未開棺槨者,杖一百,徒三年;為從,杖九 十,徒二年半。如開棺見屍,為首一次者,發邊遠充軍;二次者,發極邊烟瘴充軍;三次者, 絞。為從一次者,仍照雜犯流罪總徒四年;二次者,發邊遠充軍;三次者,發極邊烟瘴充軍; 三次以上者,亦絞。

條例/tiaoli 62

續纂 一、盗未殯、未埋屍柩,鋸縫鑿孔,為首一二次者,杖一百,徒三年;三次者,照雜犯流 罪總徒四年;四次、五次者,發邊遠充軍;六次及六次以上者,發極邊烟瘴充軍。為從一二 次者,杖九十,徒二年半;三次者,杖一百,徒三年;四次、五次者,總徒四年;六次、七次者, 發邊遠充軍;八次及八次以上者,發極邊烟瘴充軍。

條例/tiaoli 63

一、發掘墳塚,並盗未殯、未埋屍柩,無論已開棺、未開槍,及鋸縫鑿孔等項人犯,各按 其所犯本條之罪,分别首、從,併計科斷。如一人叠竊,有首、有從,則視其為首次數與為從 次數,罪名相比,從其重者論。若為首各次併計罪輕,准其將為首次數歸人為從次數内,併 計科罪。不得以為從次數作為為首次數併計,亦不得以盗未殯、未埋屍柩及鋸縫鑿孔之 案,歸入發見棺及開棺見屍案内,併計次數治罪。

條例/tiaoli 64

一、受雇看守墳墓,並無主、僕名分之人,如有發塚及盗未殯、未埋屍柩,並鋸縫鑿孔, 與未開棺槨者,或自行盗發,或聽從外人盗發,除死罪無可復加外,犯該軍、流以下等罪,悉 照凡人首、從各本律例上加一等問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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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Mingli lü 名例律

第二部 | Li lü 吏律

第三部 | Hu lü 戶律

第四部 | Li lü 禮律

第五部 | Bing lü 兵律

第六部 | Xing lü 刑律

第七部 | Gong lü 工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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