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| 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shou zang 受贓 → zaiguan qiusuo jiedairen caiwu 在官求索借貸人財物 → Qianlong wu nian 乾隆五年 → Li 11 | |
删除。 一、改土歸流地方,文武各官如有剥削番苗者,照貪贓例革職。計其贓,照監臨官 吏挾勢求索、借貸所部財物律,分别加倍治罪。該管上司,照不揭劣員例分别議處。倘有 勒索科派,激動番苗者,照引惹邊釁例分别從重治罪。 此條係雍正六年定例,查加倍治罪字樣已於雍正八年停止,至勒索科派,激動番苗, 比照引惹邊釁之處,與前改土歸流地方該管官騷擾科派一條無異,此條毋庸纂入。 | → bookname |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