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| 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shou zang 受贓 → zaiguan qiusuo jiedairen caiwu 在官求索借貸人財物 → Qianlong wu nian 乾隆五年 → Li 13 | |
條例。 一、各上司如有勒薦幕賓、長隨者,許屬員揭報,將勒薦之上司照例革職,其幕賓、長 随鑽營上司引薦,在各衙門舞弊詐財者,計贓,以枉法論。嘉賓照 衙門書吏加等治罪例治 罪,長隨照衙門蓋役恐嚇索詐五十兩以上例治罪。如鑽營引薦、别無情弊,但盤踞屬員衙 門者,幕賓照書役年滿不退例,杖一百,徒三年。長隨枷號一個月,杖一百。各遞回原籍, 分别發落。其屬員隱不行揭報者,照例革職。若屬員營求上司,因所薦幕賓、長隨有勾 通行賄等弊, 照例分别議處治罪。 此條係雍正十二年定例。 | → bookname |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