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| 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Douou yi 鬥毆一 → Douou 鬥毆相爭為鬥,相打為毆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16 | |
凡回民結夥三人以上。執持器械毆人之案。除致斃人命罪應擬抵之犯。仍照民人 定擬外。其餘糾夥共毆之犯。但有一人執持器械者。不分首從。發雲貴兩廣極邊煙瘴充軍。 如結夥雖在三人以上。而俱徒手爭毆。並無執持器械者。均各於軍罪上減一等。杖一百徒三 年。結夥在十人以上。雖無執持器械而但毆傷人者。仍照三人以上執持器械之例定擬。 | → bookname |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