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
linian shili 歷年事例

1728諭。朕覽律例舊文。於名例內載有八議之條。其辭曰議親議故議功議賢議能議勤議貴議賓。此歷代相沿之文。其來已久。我朝律例。於此條雖仍載其文。而實未嘗照此例行者。蓋有深意存焉。不可不察。載而未用之故。亦不可不明也。夫刑罰之設。所以奉天罰罪。乃天下之至公至平。無容意為輕重者也。若於親故功賢等人之有罪者。故為屈法以示優容。則是可意為低昂。而律非一定者矣。尚可謂之公平乎。且親故功賢等人。或以效力宣勞。為朝廷所倚眷。或以勳門戚畹。為國家所優崇。其人既異於常人。則尤當制節謹度。秉禮守義。以為士民之倡率。迺不知自愛而致罹於法。是其違理道而蹈愆尤。非蚩蚩之氓無知誤犯者可比也。儻執法者又曲為之宥。何以懲惡而勸善乎。如所犯之罪。果出於無心。而情有可原。則為之臨時酌量。特與加恩。亦未為不可。若欲著為律。是於親故功賢等人未有過之先。即以不肖之人待之。名為從厚。其實乃出於至薄也。且使恃有八議之條。或任意為非。漫無顧忌。必有自干大法而不可止者。是又以寬宥之虛文。而轉陷之於罪戾。姑息之愛。尤不可以為優恤矣。今修輯律例各條。俱務詳加斟酌以期至當。惟此八議之條。若概為刪去。恐人不知其非理而害法。故仍令載入。特為頒示諭旨。俾天下曉然於此律之不可為訓。而親故人等。亦各知儆惕而重犯法。是則朕欽恤之至意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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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名例律 Mingli lü

第二部 | 吏律 Lilü

第三部 | 戶律 Hulü

第四部 | 禮律 Lilü

第五部 | 兵律 Binglü

第六部 | 刑律 Xinglü

第七部 | 工律 Gongl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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