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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Zhawei san 詐偽三 → Zha bingsishang bishi 詐病死傷避事 | |
律/lü 376 | Zha bingsishang bishi 詐病死傷避事 凡官吏人等。詐稱疾病。臨事避難如難解之錢糧。難捕之盜賊之類。 者。笞四十。如所避之事重者。杖八十。若犯罪待對。故自傷殘者。杖一百。詐死者。杖一 百徒三年。傷殘以求免拷訊。詐死以求免出官。所避事重於杖一百及徒三年者。各從重論。 如侵盜錢糧。仍從侵盜重者論。若無避罪之情。但以恐嚇詐賴人。故自傷殘者。杖八十。其 受雇倩為人傷殘者。與犯人同罪。因而致死者。減 殺罪一等。若當該官司知而聽行。謂知 其詐病而准改差。知其自殘避罪而准作殘疾。知其詐死而准住提。與同罪。不知者不坐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