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a Ming lü jijie fuli 大明律集解附例 (1610)
Da Ming lü jijie fuli 大明律集解附例 → Zhengwen 正文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Renming 人命 → Mousha ren 謀殺人 | |
律/lü 305 | Mousha ren 謀殺人 (Plotting to Kill Others) 凡謀殺人,造意者,斬;從而加功者,絞;不加功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殺訖乃坐。 若傷而不死,造意者,絞;從而加功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;不加功者,杖一百,徒三年。 若謀而已行,未曾傷人者,杖一百,徒三年;為從者,各杖一百。但同謀者,皆坐。 其造意者,身雖不行,仍為首論。從者不行,減行者一等。 若因而得財者,同強盜不分首從論,皆斬。 一、刑部題為議處難結人命事。該[四川]司呈,本部題,犯人王和、吳仲金姦殺張氏,獄情無證難結。今後重辟如吳仲金、王和類者,照依本律,先擬成獄,請旨監候,待決少緩。其如證佐續獲,仍請明旨處決。如證佐不獲,備每年矜疑之用,等因具題。奉聖旨:「是。」欽此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