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a Ming lü jijie fuli 大明律集解附例 (1610)
Da Ming lü jijie fuli 大明律集解附例 → Zhengwen 正文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Renming 人命 → Xisha wusha guoshi shashang ren 戲殺誤殺過失殺傷人 | |
凡因戲而殺、傷人,及因鬬毆而誤殺、傷傍人者,各以鬬、殺傷論。其謀殺、故殺人,而誤殺傍人者,以故殺論。 若知津河水深泥濘,而詐稱平淺,及橋梁、渡船朽漏不堪渡人,而詐稱牢固,誑令人過渡,以致䧟溺、死傷者,亦以鬬殺、傷論。 若過失殺、傷人者,各准鬬、殺傷罪,依律收贖,給付其家。過失,謂耳目所不及,思慮所不到,如彈射禽獸,因事投擲磚瓦,不期而殺人者。或因升高險,足有蹉跌,累及同伴,或駕船使風,乘馬驚走,馳車下坡,勢不能止。或共舉重物,力不能制,損及同舉物者。凡初無害人之意,而偶致殺、傷人者,皆准鬬毆殺、傷人罪,依律收贖,給付被殺、被傷之家,以為營塟及醫藥之資。 一、應該償命罪囚遇蒙赦宥,俱照大明令,追銀二十兩,給付被殺家屬。如果十分貧難者,量追一半。 一、收贖過失殺人絞罪,追鈔三十三貫六百文,銅錢八貫四百文,與被殺之家營塟。共折銀十二兩四錢二分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