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a Ming lü jijie fuli 大明律集解附例 (1610)
Da Ming lü jijie fuli 大明律集解附例 → Zhengwen 正文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Susong 訴訟 → Junmin yuehui cisong 軍民約會詞訟 | |
凡軍官、軍人有犯人命,管軍衙門約會有司檢驗歸問。若姦盜、詐偽、戶婚、田土、鬬毆,與民相干事務,必須一體約問。與民不相干者,從本管軍職衙門自行追問。其有占恡不發,首領官吏各笞五十。 若管軍官越分輙受民訟者,罪亦如之。 一、在外軍民詞訟,除叛逆機密重事,許鎮守、總兵、叅將、守備等官受理外,其餘不許濫受,輙行軍衛、有司問理。[南京]詞訟,干係地方者,許內外守備官員受理。其餘戶婚、田土、鬬毆、人命一應詞訟,悉遵舊制,赴[南京]通政使司,告送法司問理。其在外軍衛、有司,不係掌印官,不許接受詞訟。 一、[正德]十六年七月十四日節該欽奉[世宗]皇帝聖旨:「今後緝事官校,只著遵照原來敕書,於京城內外察訪不軌妖言、人命、強盜重事。其餘軍民詞訟及在外事情,俱不干預。」欽此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