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shang 名例上, 名者,五刑之罪名;例者,五刑之體例也 → Changshe suo buyuan 常赦所不原 → Qianlong wushisan nian 乾隆五十三年 | |
續纂。 一、直省地方偶值雨澤愆期,應請清理刑獄者,除徒、流等罪外,其各案内牽連待質,及笞、杖內,情有可原者,該督撫一面酌量分别减免、省釋,一面奏聞。 原例。 一、番役誣陷無辜,妄用腦箍及竹簽、烙鐵等刑,致斃死人命者,以故殺論,不准援赦。 移改。 一、番役誣陷無辜,妄用腦箍及竹簽、烙鐵等刑,致斃人命者,以故殺人論。 原例。 一、誣告人因而致死,被誣之人委係平人,及因拷禁身死者,擬絞監候。或將案外之人拖累,拷禁致死一二人者,亦擬絞監候。若誣輕爲重,及雖全誣,平人却係患病在外身死者,止擬應得罪名發落。 原例。 一、誣告平民因而拖累致死三人以上者,以故殺論,不准援赦。 移改。 一、誣告人因而致死,被誣之人委係平人,及因拷禁身死者,擬絞監候。或將案外之人拖累,拷禁致死一二人者,亦擬絞監候。致死三人以上者,依故殺律擬斬監候。若誣輕為重,及雖全誣,平人却係患病在外身死者,止照應得罪名發落。 續纂。 一、凡察哈爾、蒙古及扎薩克地方,偷竊四項牲畜,罪應發遣賊犯,遇赦,俱不准减等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