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shang 名例上, 名者,五刑之罪名;例者,五刑之體例也 → Changshe suo buyuan 常赦所不原 → Daoguang ershisi nian 道光二十四年 | |
原例。 一、凡宗室覺羅,及旗人、民人,觸犯祖父母、父母,呈送發遣、圈禁之犯,除恭逢恩赦,仍遵定例查詢辦理外,若遇有犯親病故,許令親屬呈報各該旗籍,咨明宗人府,並行知配所督撫、將軍查核原案,祗係一時偶有觸犯,尚無怙終屢犯重情,並察看本犯果有聞喪哀痛廹切情狀,如係宗室覺羅,由宗人府奏請釋放;如係旗人、民人,由各督撫、將軍咨報刑部核明,奏請釋放。若本係桀驁性成,屢次觸忤干犯,致被呈送發遣,情節較重之犯,俱不准釋回。 修改。 一、凡宗室覺羅,及旗人、民人,觸犯祖父母、父母,呈送發遣、圈禁之犯,除恭逢恩赦,仍遵定例查詢辦理外,若遇有犯親病故,許令親屬呈報各該旗籍,咨明宗人府,並行知配所督撫、將軍查核原案,祗係一時偶有觸犯,尚無怙終屢犯重情,並察看本犯果有聞喪哀痛廹切情狀,如係宗室覺羅,由宗人府奏請釋放;如係旗人、民人,由各督撫、將軍咨報刑部核明,奏請釋放。如在逃被獲,訊明實因思親起見,又有聞喪哀痛情狀者,即免其逃罪,仍發原配安置,不准釋回。其逃回後自行投首,及親屬代首者,遇有犯親病故,准其察看情形。如實係聞喪哀痛,免其發回原配,仍照不應重律杖八十。若本係桀驁性成,屡次觸忤干犯,致被呈送發遣,情節較重之犯,俱不准釋回。 删除。 一、凡觸犯祖父母、父母發遣之犯遇赦,查詢伊祖父母、父母,願令回家,如恩赦准其免罪者,即准釋放;若祗准减等者,仍行减徒。其所减徒罪,照親老畱養之例,枷號一個月,滿日釋放,毋庸充配。儻釋回後再有觸犯,復經祖父母、父母呈送,民人, 枷號兩個月,仍改發雲貴、兩廣極邊、烟瘴充軍;旗人,枷號兩個月,仍發黑龍江當差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