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Mingli lü 名例律 → Mingli lü xia 名例律下 → Tuliuren you fanzui 徒流人又犯罪 → Qianlong ershiliu nian 乾隆二十六年 | |
續纂。 一、軍、流在配復犯徒罪者,分别枷號、徒一年者,於配所枷號一個月,每等遞加五日。復犯軍、流罪者,均照逃軍枷號調發之例,一體辦理。 修改。 一、凡在京、在外已徒而又犯徒,總徒四年,及原犯總徒四年、准徒五年者,若遇赦减等,俱减一年。其誣告平人死罪未决,應杖一百,流三千里,加徒役三年者,若遇赦减等,减爲總徒四年;若再遇赦,仍准再减一年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