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
Qianlong wu nian 乾隆五年

原律。 凡犯私茶者,同私鹽法論罪。如將已批騐截角退引、入山影射照出支茶者,以私茶論。截角, 凡經過官司一處騐過,將引紙截去一角,革重冒之獘也。

條例/tiaoli 7

條例。一、官給茶引付產茶府、州、縣。凡商人買茶,具數赴官納銀給引, 方許出境貨賣。每引照茶一百觔。茶不及引者,謂之畸零,别置由帖付之。量地遠近,定以程限, 於經過地方執照。若茶無由引,及茶、引相離者,聽人告捕。其有茶引不相當,或有餘茶者,並聽挐問。 賣茶畢,即以原給由引,赴住賣官司告繳。該府、州、縣,俱各委官一員專理。

條例/tiaoli 8

一、私茶有興販夾帶五百觔者,照見行私鹽例,押發充軍。

條例/tiaoli 9

一、凡興販私茶,潛住邊境與外國交易,及在腹裏販賣與來京回還外國人者, 不拘觔數,連知情歇家、牙保,發烟瘴地面充軍。其在西寧、甘肅、河州、洮州、四川、雅州販賣者, 雖不入番,一百觔以上,發附近;三百觔以上,發邊衛,各充軍。不及前數者,依律擬斷,仍枷號兩個月。 文武官員縱容弟男、子姪、家人、軍伴人等興販,及守備、把關、巡捕等官,知情故縱者,各降一級調用。 失覺察者,照常發落。若守備、把關、巡捕等官,自行私販私茶通番者,發邊衛;在西寧、甘肅、河、洮、 雅州販賣至三百觔以上者,發附近,各充軍。一、做造假茶五百觔以上者,本商並轉買之人,俱問發附近衛分充軍。 若店户窩頓一千觔以上者,亦照例發遣。不及前數者,問罪,照常發落。

條例/tiaoli 10

删除。 一、甘肅巡撫見今額頒茶引二萬八千七百六十六道,給發商人,每引徵茶五篦入官,每年共徵茶十四萬三千八百三十篦, 每篦折銀四錢。該撫造冊奏銷,户部核明具題。若中馬,每好馬一匹給茶十二篦,次馬十篦,再次馬八篦。 所中馬匹數目,該撫題報,交與兵部撥解。

條例/tiaoli 11

一、凡茶商赴楚買茶,應照《會典》,每茶一千,准帶附茶一百四十觔。 令產茶地方官,給發船票,開明該商引目茶數,不得另給印票收茶。其應行盤查之地方官,悉照引目, 及正附茶觔騐放,不許掯勒畱難。如有部引之外,有搭行印票,及附茶不依所定觔數,多帶私茶者, 即行查拏,照私鹽律治罪。查騐地方官故縱失察者,照失私鹽律處分。至五司變賣茶觔,如有地僻引多, 壅滞不能行銷者,各商具呈該司,詳報甘撫,行令往賣司分,照數盤查,聽其發賣、辦課。

條例/tiaoli 12

删除。 一、陝西、洮州、河州、西寧等處行茶地方,但有冒頂番名,將老弱不堪馬二匹以上中納支茶者,官員問罪, 軍民人等發附近衛分充軍。冒支茶觔,俱入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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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Mingli lü 名例律

第二部 | Li lü 吏律

第三部 | Hu lü 戶律

第四部 | Li lü 禮律

第五部 | Bing lü 兵律

第六部 | Xing lü 刑律

第七部 | Gong lü 工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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