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Li lü 禮律 → Jisi 祭祀 → Hui dasi qiutan 毀大祀邱壇 → Qianlong wu nian 乾隆五年 | |
原律。 凡大祀邱壇而毀損者,不論故、誤。杖一百,流二千里;壝門,减二等。杖九十,徒二年半。 〇若棄毁大祀神御兼太廟之物者,杖一百,徒三年。雖輕必坐。遺失及誤毀者,各减三等。杖七十,徒一年半。 如價值重者,以毀棄官物科。 條例。一、天、地等壇内縱放牲畜作踐,及私種耤田外餘地,並奪取耤田禾把者,俱問違制,杖一百, 牲畜入官,犯人加號一箇月發落。 一、八旗大臣將本旗官員職名書寫傳牌挨次遞交,每十日責成一人會同太常寺官前往天壇最查, 有放鷹、打鎗、成羣飲酒遊戱者,即行嚴拏,交部,照違制律治罪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