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Li lü 禮律 → Yi zhi 儀制 → Qiqin zhiren 棄親之任 → Jiaqing liu nian 嘉慶六年 | |
原例。 一、凡應補、應選人員,有親老情願終養者,於本省起文時,即具呈該地方官,轉詳咨部,在籍終養。若現任官員祖父母、父母年七十以上, 家無次丁者,或有兄弟,而篤疾不能侍養,及母老雖有兄弟而同父異母者;其父母年至八十以上,雖家有次丁願請終養者; 或出仕後兄弟忽遭事故,無人奉事者,均不拘厯俸三年之限。該督撫查明該員倉穀錢糧並無虧空,任内並無誤,取具印結具題,俱准其回籍終養。 俟親終服滿之日,該督撫給咨赴部銓補。如有揑報借名詭避者,發覺之日,將呈請終養之員按律究擬。並將出結各官,一併叅處。 修改。 一、凡應補、應選人員,有親老情願終養者,於本省起文時,即具呈該地方官,轉詳咨部,在籍終養。若現任官員祖父母、父母年七十以上, 家無次丁者;或有兄弟而篤疾不能侍養,及母老雖有兄弟而同父異母者;其父母年至八十以上,雖家有次丁,願請終養者; 或出仕後兄弟忽遭事故,無人奉事者;或繼父母已故,其本生父母老病,願請終養者,均不拘厯俸三年之限。該督撫查明該員倉穀錢糧並無虧空, 任内並無誤,取具印結具题,俱准其回籍終養。俟親終服滿之日,該督撫給咨赴部銓補。如有揑報借名詭避者,發覺之日,將呈請終養之員按律究擬, 並將出結各官一併叅處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