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Bing lü 兵律 → Jun zheng 軍政 → Bu caolian junshi 不操練軍士 → Yongzheng san nian 雍正三年 | |
原條例。一、各衛所京操官員,故行搆訟不肯赴操者,除犯該死罪並立功降調罪名另行更替外, 其餘悉聽掌印官申呈巡撫、巡按衙門鎖項,差人解兵部發操。若有抗違不服或挾私 排陷者,叅奏調邊衛,帶俸差操。掌印官縱容不舉,叅究治罪。 原條例。 一、各邊關、堡墩臺等項守備去處,若官軍用錢買閒者,官員問罪,調極邊衛分守禦;旗軍人等,發沿邊枷號一個月,常川守哨。 若原在關營官軍逃回原籍潛住,及架炮夜不收墩,守軍人夤夜回家、輪班不去者,俱照前項調衛、枷號、守哨發落。 續改條例。 一、架炮夜不收,守墩軍人夤夜回家、輪班不去者,在枷號守哨發落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