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Bing lü 兵律 → Jiumu 廄牧 → Muyang chuchan burufa 牧養畜產不如法 → Qianlong wu nian 乾隆五年 | |
原律。 一、凡牧養官馬、牛、駝、驘、驢、羊,並以一百頭為率。若死者、損者、失者,各從實開報。死者,即時將皮張、鬃尾入官,牛觔角、皮張亦入官。其管牧牧長、牧副,每馬、牛、駝一頭,各笞三十,每三頭加一等。過杖一百,每十頭加一等,罪止杖一百、徒三年。羊,减馬三等。四頭,笞一十,每三頭加一等。過杖一百,每十頭加一等,罪止杖七十、徒一年半。驢、騾,减馬、牛、二等。一頭,笞一十,每三頭加一等。過杖一百,每十頭加一等,罪止杖八十、徒二年。若胎生不及時日而死者,灰醃;並年老而自死者,看視明白,不坐;若失去,賠償;損傷不堪用,减死者一等坐罪。其死損數目,並不准除。 條例。一、口外騸騾、馬匹,如有倒斃,將皮張令沿途地方官員按站解送太僕寺,查驗數目,咨送工部揀選畱用。其朽爛破壞者,變價咨送户部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