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zha wei 詐偽 → zhacheng neishi deng guan 詐稱內使等官官與事俱詐 → Yongzheng san nian 雍正三年 | |
原條例。 一、凡詐冒内官親屬、家人等項名色,恐嚇官司,誆騙財物者,除實犯死罪外,其餘枷 號一個月,發邊衛充軍;所在官司畏狥故縱,不行擒挐者,各治以罪。此實犯死罪,如詐為應 付,或盗,或偽造符騐,或因嚇騙毆、故殺死之類。 原條例。 一、凡詐充鑾儀衛旗校,假以差遣體訪事情、緝捕盜賊為由,占宿公館,妄拿平人,嚇 取財物,擾害軍民者,除實犯死罪外,徒罪以上,枷號一個月,發邊衛充軍;杖罪以下,亦 枷號一個月,發落;所在官司阿從故縱者,各治以罪。此實犯死罪,或假差遣有偽造印信、批文,或 以捕盜搶檢傷人,或嚇騙忿争毆、故殺人之類。 現行例。 一、凡王爺、阿哥等差人賞賜督、撫等官衣服等物,該督、撫奏聞。如恶棍在外省,指 稱王爺、阿哥向官員取用夫、船,誆騙財物,地方官即行挐獲,報明督、撫,照光棍律即行正 法;若地方官不詳報上司,私自應付夫、馬,革職,交與刑部,嚴審治罪;該督、撫等官,隱匿 不奏,照徇庇例,降二級調用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