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fan jian 犯姦 → zha jiaoyou ren fanfa 詐敎誘人犯法 → Jiaqing shisi nian 嘉慶十四年 | |
原例。 一、凡強姦十二歲以下幼女、幼童未成,審有確據者,將該犯發遣黑龍江。 修改。 一、凡強姦十二歲以下幼女、幼童未成,審有確據者,民人,發遣黑龍江給披甲人為 奴;旗人,發往當差。 原例。 一、輪姦良人婦女之案,審實,照光棍例,為首,擬立决;為從同姦者,擬絞監候;同 謀未經同姦餘犯,發遣黑龍江,給披甲人為奴。若輪姦已經犯姦婦女者,為首,發遣黑龍江 給披甲人為奴;為從同姦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;同謀未經同姦餘犯,杖一百,徒三年。如婦 女犯姦後已經悔過自新,訊有確證者,仍依良人婦女論。 修改。 一、輪姦良人婦女已成之案,審實,照光棍例,為首,擬斬立決;為從同姦者,擬絞監 候;同謀未經同姦除犯,發遣黑龍江給披甲人為奴。若輪姦未成,為首,發遣黑龍江給披甲 為奴;為從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輪姦已經犯姦婦女,已成者, 為首,發遣黑龍江給披甲人 為奴;為從同姦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;同謀未經同姦餘犯,杖一百,徒三年。若輪姦未成,為首,杖一百,流三千里;為從,杖一百,徒三年。如婦女犯姦後已經悔過自新,訊有確證 者,仍依良人婦女論。 續纂。 一、凡婦女與人父子通姦,致其子因姦謀殺其父,釀成逆倫重案者,將犯姦之婦女,實 發駐防給兵丁為奴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