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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bu wang 捕亡 → daozei bu xian 盜賊捕限 → Qianglong sanshier nian 乾隆三十二年 | |
Qianglong sanshier nian 乾隆三十二年 續纂。 一、命、盗重案,内外問刑衙門各宜速查辦、迅應緝挐者,上緊緝挐;應定擬者,即行定 擬。若承審官不能審出實情,以監候待質遷延時日者,該堂官、督、撫察出,即嚴行叅處。 删除。 一、殺人及強盜等罪監候質訊人犯,如過三年逃犯未獲者,即入秋審冊内,一併詳審。 其叛逆案内牽連待質人犯,雖過三年,仍行監候。 以上一條,應删。 修改。 一、直隸各省審理命案,定限六個月;盗案,定限十個月;搶奪、發掘墳墓及一切雜案, 俱定限四個月。如案内正犯及要證未獲、情事未得確實者,題明展限。按察使自理事件, 限一個月完結;府、州、縣自理事件,俱限二十日審結;上司批審事件,限一個月審報。若隔 屬提人及行查者,以人文到日起限。如有遲延情弊,該督、撫查叅;若該督、撫將遲延各官, 徇情不行題叅,察出,一併交部議處。 續纂。 一、州、縣無論初叅承審限期及監斃竊犯等案,俱以人犯到案之日起限。如遇犯係盤 獲,現無事主,及拿獲賊犯究出多案,必須事主到案認贓,方可擬罪者,照例預行咨明展限。 如有混行展限者,交部議處。 一、卑幼擅殺期、功尊長,屬下人毆傷本管官並, 妻妾謀本夫,奴婢毆、故殺家長等 案,承審官限一月内審解,府、司、督、撫各限十日審轉具題。如州、縣官於正限期滿尚未審 結,即於限滿之日,接扣二叅限期,州、縣限二十日,府、司、督、撫仍各限十日完結。如有遲 延,分别初叅、二叅,照例議處。至殺死三命、四命之案,該督、撫即提至省城,督同速審;其 審解限期,悉照卑幼擅殺期、功尊長之例辦理。 一、盗案,除虛實情形未分、盗贼未確之案,仍照舊例辦理外,如盗犯到案之初,業已 供認確鑿,贓跡顯明者,無論首、從,緝獲幾名,即以到案之日起限,審擬完結。若承審期内 遇有續獲之犯,如到案在州、縣承審五個月分限以内者,即行一併審擬,毋庸另展限期;如 到案已在州、縣分限以外,不能併案審擬,照續獲盜犯之例,另行展限完結。如問有獲犯到 案,時在州、縣分限將滿,不能依限審擬者,總不得逾違統限。搶、竊等案,一體遵照辦理。 一、盗案獲犯到官,無論首盗、夥盜,緝獲幾名,如供證確鑿、贓跡顯明者,一經獲犯, 概照命案例限,六個月完結。如果虚實情形未分、盗贓未確,承審官立即據實詳報,逐細聲 明,該管上司核明,預行咨部,准其以十個月完結。至已經審定之案,如有續獲盜犯到官, 在州、縣分限以外,不能併案審解者,俱扣限四個月審結,倘有遲延,照例查叅。 修改。 一、凡承緝各官,有假借别州、縣所獲之盜,指為本案盗首;别州、縣扶同搪塞,或先報盗 首脱逃,或揑報盜首病故,後經發覺者,將從前假借扶同、隱匿揑報之該地方文、武各官,交部 議處。其鄰境他省之文、武官,有能躲獲别案内首盜、夥盜,質審明確者,該地方文、武各官, 交部分别議敘;兵役, 分别酌量給赏。若不在夥内之人首出盗首即行挐獲者,地方官從優給賞; 捕役拿獲盜首者,亦從優給賞。若盗首不獲,將承緝捕役家口監禁勒比。如獲盗過半之外又獲 盗者,地方官亦酌量給賞。若州、縣盗狡供,展轉行查,希圖銷案者,照易結不結例治罪。 續纂。 一、五城遇有承緝兇犯,選差幹捕,勒限嚴緝。如一月不獲, 照例責比;三月至五月不 獲者,即將該捕役從重責革,枷號兩個月示懲。另選幹捕緝,如捕役果能實力挐獲者,照 挐獲盜案之例,於贓罰銀兩内,令巡城科、道酌量賞給。至巡捕三營所屬地方,原與五城聯 絡,遇有不知姓名之人被傷身死,據指揮相驗的實,該汛武職即行呈報步軍統領衙門,照例 勒限嚴緝正兇,仍於限内報明兵部。俟文職審明是讐、是盗,將武職各官,照例查議。其三 營捕役,應照五城限緝之例,令該武弁選差幹捕,報明註冊,勒限嚴緝,按期追比。如逾 限不獲,即行枷號、責革,仍令另差幹捕,實力緝挐。如該捕役有能於限内緝獲正兇者, 量加獎賞,於步軍統領衙門房租項下,動支發給,彚入年終奏銷。 續纂。 一、京城遇有讎、盗未明之案,巡捕三營武職等官,照文職緝兇之例,一體扣限查叅。 俟獲犯之日,如審係盗案,仍照例將專轄、兼轄各官,補叅疎防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