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duan yu shang 斷獄上 → yuqiu yiliang 獄囚衣糧 → Jiaqing ershisi nian嘉慶二十四年 | |
修改。 一、在監人犯,許令祖父母、父母、伯叔、兄弟、妻妾、子孫,一月兩次入視,其隨從入視之 使役人等,不越兩名。若有送飲食者,提牢官驗明,禁子轉送。其盗犯妻子、家口,不許放入 監門探視,違者,妻子、家口,枷號兩個月,責四十板,婦女照例收贖;提牢、司獄官吏,叅處。 修改。 一、刑部在監現蕃人犯,除未結各案,及監禁待質官、常各犯,均不准親屬探視外,其 已結各案,許令人祖父母、父母、伯叔、兄弟、妻妾、子孫,一月兩次入視,其隨從人視之使 役人等,不越兩名。提牢、司獄各官,定立號簿,將某日、某案、某犯、某親屬入監探視,逐一 詳訊登記。每日,滿、漢提牢司員,輪流一人在外廳值宿;司獄二員,在南北兩監内廳值宿, 嚴行查察。如有揑稱犯屬入監敎供舞弊情事,一經察覺,嚴拿本犯究辦;將未能查出之提 牢、司狱各官,分别議處。自行查出,免議。若有送飲食者,提牢官驗明,禁子轉送。至各 直省、司、府、州、縣監獄,責成司獄吏目、典吏專管。於未經結案並待質監犯,嚴禁不許親 屬探視。其已結各案犯屬入監探視,亦逐一登記號簿,一體詳密稽查。如有姦徒揑名入監 舞弊,即據實分别挐究叅處。其盗犯妻子、家口,均不許放入監門探視。違者,妻子、家口, 枷號兩個月,責四十板,婦女照例收贖;提牢、司獄等官吏,参處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