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duan yu shang 斷獄上 → siqiu ling ren zisha 死囚令人自殺 | |
律/lü 412 | siqiu ling ren zisha 死囚令人自殺 原律。 一、凡死罪囚已招服罪,而囚畏懼刑戮,使令親戚、故舊自殺,或令親、故雇倩他人殺之 者,親、故及僱倩下手之人,各依親、屬凡人鬥毆本殺罪,减二等。若囚雖已招服罪,不曾令 親、故自殺,及雖曾令親、故自殺,而未招服罪,其親、故輒自殺或雇倩人殺之者,不令自殺, 已有倖生之心;未招服罪,或無可殺之罪。親、故及下手之人,各以親屬、凡人鬥殺、傷論。不减等。 若死囚雖已招服罪,而囚之子孫為祖父母、父母,及奴婢、雇工人為家長聽令自下手,或令雇 倩他人殺之者,皆斬。監候。雇倩之人,仍依本殺罪,减二等。 原律。 凡死罪囚已招服罪,而囚畏懼刑戮,使令親戚、故舊自殺,或令親、故雇倩他人殺之者,親、故及僱倩下手之人,各依親屬、凡人鬥毆本殺罪,减二等。若囚雖已招服罪,不曾令親、故 自殺,及雖曾令親、故自殺,而未招服,其親、故輒自殺或雇請人殺之者,不令自殺,已有倖 生之心;未招服罪,或無可殺之罪。親、故及下手之人,各以親屬、凡人鬥殺、傷論。不减等。若 死囚雖已招服罪,而囚之子孫為祖父母、父母,及奴婢、雇工人為家長聽令自下手,或令雇倩他 人殺之者,皆斩。監候。雇倩之人,仍依本殺罪,减二等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