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duan yu xia 斷獄下 → she qianduanzui budang 赦前斷罪不當 → Yongzheng san nian 雍正三年 | |
原條例。 一、遇直隸及十四省恤刑之期,凡原問官故入等罪,俱不追究。恐官慮罪及己,不肯辯明 冤枉也,則會赦可以類推。 原改條例。 一、遇直省特差恤刑之時,有審豁者,原問官俱不追究。恐官慮罪及己,不肯辯明冤枉也, 則會赦可以類推。 原條例。 一、以赦前事告言人罪者,以其罪罪之。 若係干錢糧、婚姻、田土罪,雖經赦,其錢糧 等項須斷處明白。 現行例。 一、承問官審理事件,錯擬罪名者,不拘犯人之罪,錯擬官員遇赦免議。 現行例。 一、督、撫承問叩閽事件,除情罪重大不在赦款者,仍依限審結具題外,其餘輕罪與赦 款相符,即行釋放,彙題銷案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