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Zeidao xia 賊盜下 → konghe qucai 恐嚇取財 → Jiaqing liu nian 嘉慶六年 | |
原例。一、凡兇惡光棍、好鬬之徒,生事行兇無故擾害良人者,發往寧古塔、烏喇地方,分别當差為奴。其官員有犯,該部奏聞發遣。 修改。一、凡兇惡棍徒屢次生事行兇,無故擾害良人,人所共知,確有實據者,若正身旗人及旗下家奴有犯,發往黑龍江等處,分别當差為奴。民人有犯,發極邊足四千里安置。如平日並無兇惡實跡,偶然挾詐逞兇,及屢次藉端索借,贓數無多,尚非實在兇惡者,仍照所犯之罪,各依本律、本例定擬,不得濫引此例。 原例。一、凡旗民結夥指稱隱匿逃人、索詐財物者,不分曾否得財,為首者,斬决;為從者,俱絞候。 修改。一、凡旗民結夥指稱隱匿逃人、索詐財物者,不分曾否得財,為首者,照兇惡棍徒生事擾害例發遣;為從者,俱减一等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