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renming 人命 → dou'ou ji gu sharen 鬬毆及故殺人獨毆曰毆,有從為同謀共毆。臨時有意欲殺,非人所知曰故。共毆者,惟不及知,仍 只為同謀共毆。此故殺所以與毆同條,而與謀有分。 → Jiaqing ershisi nian 嘉慶二十四年 | |
續纂。 一、十歲以下幼孩,因救護父母被兇犯立時斃命者,照謀殺十歲以下幼孩例,擬 立决。 一、共毆之案,除致斃一二命,遇有原謀及助 毆重之餘人監斃在獄,與解審中途病 故,或因本案畏罪自盡,仍照例准其抵命,將下手應絞之犯减等擬流外,其餘謀、故殺、火 器殺人、威力主使制縛,並有關尊長、尊屬服制之案,悉照本律、本例擬抵,不得率請减等。 原例。 一、凡謀、故、鬥毆而誤殺其人之祖父母、父母、妻女、子孫,均依謀、故、鬥殺各本律 科罪。 移改。 一、凡謀、故、鬥毆,而誤殺其人之祖父母、父母、妻女、子孫一命,均依謀、故、鬥殺各 本律科罪。其因謀殺人而誤殺一命案内,從犯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