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
Jiaqing liu nian 嘉慶六年

條例/tiaoli 26 tiaoli條例

原例。 一、文武生員除謀、故殺人,及戲殺、謀殺、過失殺、鬥毆殺傷人者,仍照律治罪外,如 有武斷鄉曲,倚仗衣頂横行,欺壓平民,其人不敢與争,旁人不敢勸阻,將人毆打至死者,審 實,從重擬斬監候。

條例/tiaoli 27 tiaoli條例

修改。 一、文武生員、鄉紳,及一切土豪勢惡、無賴棍徒,除謀、故殺人及戲殺、謀殺、過失殺、 鬥毆殺傷人者,仍照治罪外,如有倚仗衣頂及勢力,武斷鄉曲或憑容詐赖,逞兇横行,欺 壓平民,其人不敢與争,旁人不敢勸阻,將人毆打至死者,擬監候。若受害人有殺傷人 者,以擅殺傷罪人律科斷。

條例/tiaoli 28 tiaoli條例

原例。 一、凡兩家互毆致斃人命,除尊卑、服制及死者多寡不同,或故殺、鬥殺情罪不等,仍照本律定擬外,其兩家各斃一命,果各係兇手本宗有服親屬,將應擬抵人犯免死减等,發近 邊充軍。

條例/tiaoli 29 tiaoli條例

修改。 一、凡兩家互毆,致斃人命,除尊卑、服制及死者多寡不同,或故殺、鬥殺情罪不等,仍 照本律定擬外,其兩家各斃一命,果各係兇手本宗有服親屬,將應擬抵人犯免死减等,發近 邊充軍。若原毆傷輕不至於死,越十日後因風身死,及保辜正限外、餘限内身死者,於本罪 上再减一等,杖一百,徒三年。

條例/tiaoli 30 tiaoli條例

原例。 一、凡審共毆下手應擬絞抵人犯,果於未結之前,遇有原謀及助毆亦足致死重傷之人 監斃在獄,與解毒中途因而病故者,准其抵命,下手應絞之人减等擬流。若係配發事結之 後身故,及事前在家病亡者,不得濫引此例,仍將下手之人依律擬抵。

條例/tiaoli 31 tiaoli條例

修改。 一、凡審共毆案内下手應擬絞抵人犯,果於未經到官之前,遇有原謀及共毆餘人内毆 有致死重傷之人,實因本案畏罪自盡,及到官以後、未結之前監斃在獄,與解審中途因而病 故者,准其抵命,將下手應絞之人减等擬流。若係配發事結之後身故,及事前在家病亡,或 因他故自盡,與本案全無干涉者,不得濫引此例,仍將下手之人依律擬抵。

條例/tiaoli 32 tiaoli條例

續纂。 一、同謀共毆人致死,如死者非其所欲謀毆之人,除本犯依鬥殺律絞候外,其起意糾 毆之犯,仍照原謀律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

條例/tiaoli 33 tiaoli條例

一、婦女被人調戲,其本夫及有服親屬擅殺調戲罪人,應擬絞抵者,如本婦畏累自盡, 將擅殺之犯减一等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

條例/tiaoli 34 tiaoli條例

一、同謀共毆,致斃二命非一家者,原謀從一科斷,擬以滿流。如原謀在監、在途病 故,及因本案畏罪自盡,准其抵命,將下手應絞之犯一體减等擬流。若致斃非一家三、四命 以上者,原謀照例按致死人數,以次加等問擬。下手致死之犯,均各照例擬抵。如原謀在 監、在途病故,及畏罪自盡者,下手之犯均各照例擬抵,不准减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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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ble of content

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Mingli lü 名例律

第二部 | Li lü 吏律

第三部 | Hu lü 戶律

第四部 | Li lü 禮律

第五部 | Bing lü 兵律

第六部 | Xing lü 刑律

第七部 | Gong lü 工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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