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renming 人命 → bingqu ren fushi 屏去人服食 | |
律/lü 300 | bingqu ren fushi 屏去人服食 原律。 一、凡以他物一應能傷人之物,置人耳鼻及孔竅中,若故屏去人服用、飲倉之物而傷人 者,不間傷之輕重,杖八十;謂寒月脱去人衣服,饑渴之人絕其飲倉,登高乘馬私去梯轡之類。致成殘 廢疾者,杖一百,徒三年;令至篤疾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,將人犯財產一半給付篤疾之人養 贍;至死者,絞。候監。若故用蛇蝎、毒蠱咬傷人者,以鬥毆傷論;驗傷之輕重,如輕,則笞四 十;至篤疾,亦給財產。因而致死者,斬。監候。 原律。 凡以他物一應能傷人之物,置人耳鼻及孔竅中,若故屏去人服用、飲倉之物而傷人者,不 問傷之輕重,杖八十;謂寒月脱去人衣服,饑渴之人绝其飲倉,登高乘馬私去梯轡之類。致成殘篤疾 者,杖一百,徒三年;令致疾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,將犯人財產一半給付傷疾之人養贍: 至死者,絞。監候。若故用蛇蝎、毒蠱咬傷人者,以鬥毆傷論;驗傷之輕重,輕則笞四十,至篤疾, 亦給財產一半。因而致死者,斬。監候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