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
tiaoli條例

原律。 凡兩相爭論事理,其曲真聽經官陳告裁決。若豪強之人以威力縛人,及於私家拷打監禁 者,不問有傷、無儀,並杖八十。傷重至内損吐血以上,各驗其傷,加凡鬥傷二等。因而致死,絞。監 候。若以威力主使他人毆打而致死傷者,並以主使之人為首,下手之人為從論,减主使一等。

條例/tiaoli 4 tiaoli條例

條例。 一、在京、在外無籍之徒,投託勢要作為心腹,誘引生事,綁縛平民在於私家拷打、脅 騙財物者,枷號一個月,發烟瘴地面充軍。勢要知情,並坐。

條例/tiaoli 5 tiaoli條例

添纂。 一、在京、 在外無籍之徒,投託势要作為心腹,誘引生事,綁縛平民在於私家拷打、脅 騙財物者,枷號一個月,發烟瘴地方充軍。勢要知情,並坐。誘引,依敎誘;綁縛持打,依威力; 脅騙財物,依恐嚇。從重利罪,須四事俱全,方引此例。

條例/tiaoli 6 tiaoli條例

條例。 一、旗下家人、莊頭等,有在外倚勢害人、持衙門、霸占子女、將良民無故挐至私家捆縛拷打致死者,除本犯照律例從重治罪外,若係内府之人,將該管衙門交部議處。係王、 貝勒、貝子、公家人,將管理家務官亦交該部議處。係民、公、侯、伯、大臣、官員家人,將各 主交部議處。係平人,鞭一百。

條例/tiaoli 7 tiaoli條例

一、凡不法紳衿私置板棍,擅責佃户者,鄉紳照違制律議處。衿監、吏員革去衣頂職 銜,杖八十。地方官失察,交部議處。如將佃户婦女占為婢、妾者,絞監候。地方官失察、 縱,及該管上司不行揭叅者,俱交部分别議處。至有姦頑户拖欠租課、欺慢田主者,杖 八十,所欠之租照數追給田主。

條例/tiaoli 8 tiaoli條例

修改。 一、凡不法紳衿私置板棍,擅責佃户者,官員照違制律議處,餘罪收贖。衿監革去衣 頂,杖八十,亦照例准其收贖。如將佃户婦女姦占為婢、妾者,絞監候。如無犯姦情,事照 略賣良人為妻、妾律,杖一百、徒三年。婦女給親完聚,該地方官不預行嚴禁,及被害之人 告理而不即為查究者,照狥庇例議處。至有姦頑佃户拖欠租課、欺慢田主者,杖八十,所欠 之租照數追給田主。

條例/tiaoli 9 tiaoli條例

續纂。 一、凡主使兩人毆一人、數人毆一人致死者,以下手傷重之人為首,其餘皆為餘人。 若其人自盡,則不可以致死之罪加之,止照所傷擬罪。如有致死重傷及成殘廢、傷疾者,依 因事用强毆打例,發邊衛充軍。 此條係總註,足補律意之所未備。今另為酌纂成例,以便引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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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ble of content

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Mingli lü 名例律

第二部 | Li lü 吏律

第三部 | Hu lü 戶律

第四部 | Li lü 禮律

第五部 | Bing lü 兵律

第六部 | Xing lü 刑律

第七部 | Gong lü 工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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