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
Daoguang shisi nian 道光十四年

條例/tiaoli 60 tiaoli條例

原例。 一、凡旗員將奴婢責打身死者,罰俸二年;故殺者,降二級調用;刀殺者,革職,不准折 贖,鞭一百。若將族中家僕毆打死者,降二級調用;故殺者,降三級調用,各追人一口給主; 刃殺者,革職,不准折贖,鞭一百。毆殺他人奴婢者,革職,追人一口給主;故殺者,依律絞 候。平人將奴僕責打身死者,枷號二十日;故殺者,枷號一個月,刃殺者,枷號兩個月。各 鞭一百。毆雇工人致死者,枷號四十日,鞭一百。毆族中家僕致死者,枷號兩個月,鞭一 百。若將族中家僕故殺者,枷號三個月,鞭一百刃殺者,發黑龍江當差。仍各追人一口給 主。其奴僕違犯敎令而依法决罰,邂逅致死者,仍依律勿論。

條例/tiaoli 61 tiaoli條例

一、旗員毆死贖身及放出奴婢並該奴婢之子女者,照毆死族中奴婢降二級調用例减一 等,降一級調用。故殺者,照故殺族中奴婢例,降三級調用。旗人毆死贖身奴婢者,枷號四十 日,鞭一百。

條例/tiaoli 62 tiaoli條例

一、凡家長及家長之親若外祖父母,毆死贖身奴婢及該奴婢之子女者,杖一百;徒三 年;故殺者,擬絞監候。大功親屬死贖身奴婢者,杖一百;流二千里;小功、緦麻,遞加一等; 故殺,亦絞監候。毆死贖身奴婢之子女者,以良賤相毆論。若贖身奴婢干犯家長並家長期服以 下親者,得依雇工人律科斷。贖身奴婢之子女干犯家長及家長期親外祖父母,亦以雇工人 論;干犯家長大功以下親,以良賤相毆論。如家長或家長期服以下親,毆、故殺放出奴婢,及 放出奴婢干犯家長並家長期服以下親者,仍依奴婢本律定擬。毆、故殺放出奴婢之子女,或 放出奴婢之子女干犯家長及家長期服以下親者,各依雇工人律科斷。其毆殺族中無服親屬 之奴婢及奴婢之子女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;故殺,亦絞監候。若已經顯身放出,如有殺傷干 犯,各依良賤相毆本律論。該奴婢之子女,俱以凡論。係官員,照旗員之例辦理。

條例/tiaoli 63 tiaoli條例

修改。 一、凡官員將奴婢責打身死者,罰俸二年;故殺者,降二級調用;刃殺者,革職,不准折 贖,杖一百。若將族中奴婢毆打死者,降二級調用;故殺者,降三級調用,各追人一口給主; 刃殺者,革職,不准折贖,杖一百。毆殺他人奴婢者,革職,追人一口給主;故殺者,依律絞 候。旗人將奴婢责身死者,枷號二十日;故殺者,枷號一個月,刃殺者,枷號兩個月。各 鞭一百。毆雇工人致死者,枷號四十日,鞭一百。毆族中奴婢致死者,枷號兩個月,鞭一 百。若將族中奴婢故殺者,枷號三個月,鞭一百;刃殺者,發黑龍江當差。仍各追人一口給 主。其奴婢違犯敎令而依法决罰,邂逅致死者,仍依律勿論。

條例/tiaoli 64 tiaoli條例

一、官員毆死贖身及放出奴婢並該奴婢之子女者,照毆死族中奴婢降二級調用例减 一等,降一級調用。故殺者,照故殺族中奴婢例,降三級調用。旗人毆死贖身奴婢者,枷號 四十日,鞭一百。

條例/tiaoli 65 tiaoli條例

一、凡家長及家長之期親若外祖父母,毆死贖身奴婢及該奴婢之子女者,杖一百,徒 三年;故殺者,擬絞監候。大功親屬毆死贖身奴婢者,杖一百,流二千里;小功、緦麻,遞加 一等;故殺,亦絞監候。毆死贖身奴婢之子女者,以良賤相毆論。若贖身奴婢干犯家長並家 長期服以下親者,得依雇工人律科斷。贖身奴婢之子女干犯家長及家長期親外祖父母,亦 以雇工人論;干犯家長大功以下親,良賤相毆論。如家長或家長期服以下親,毆、故殺放 出奴婢,及放出奴婢干犯家長並家長期服以下親者,仍依奴婢本律定擬。毆、故殺放出奴 婢之子女,或放出奴婢之子女干犯家長及家長期服以下親者,各依雇工人律科斷。其毆殺 族中無服親屬之奴婢及奴婢之子女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;故殺,亦絞監候。若已經贖身放 出,如有殺傷干犯,各依良賤相毆本律論。該奴婢之子女,俱以凡論。

條例/tiaoli 66 tiaoli條例

續纂。 一、家長之妾毆、故殺奴婢之案,除係生有子女者,即照家長之期親毆、故殺奴婢本律 分别定擬外,其未生子女之妾,毆死隸身服役之婢女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故殺者,擬絞 監候。若與家長之眾奴婢有犯,並非隸身服役之人,俱以凡論。

條例/tiaoli 67 tiaoli條例

一、雇工人等干犯舊家長之案,如係因求索不遂,辭出後復藉端訛詐,或挾家長攆逐 之嫌尋釁報復,並一切理曲肇釁在辭工以前者,均即照雇工人干犯家長各本律例分别定 擬。其辭出之後,别因他故起數者仍以凡人論。

[view entire text

Table of content

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Mingli lü 名例律

第二部 | Li lü 吏律

第三部 | Hu lü 戶律

第四部 | Li lü 禮律

第五部 | Bing lü 兵律

第六部 | Xing lü 刑律

第七部 | Gong lü 工律

Index

propername

bookname

personnam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