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douou xia 鬥毆下 → ou dagong yixia zunzhang 毆大功以下尊長 → Qianlong sanshier nian 乾隆三十二年 | |
修改。 凡卑幼毆本宗及外姻緦麻兄弟,但毆即坐、杖一百;小功兄姊,杖六十,徒一年; 大功兄姊,杖七十,徒一年半。尊長,又各加一等。折傷以上,各遞加凡鬥傷一等罪止杖一百、流三 千里。篤疾者,不問大功以下尊属,並絞;死者,斬。絞、斬,在本宗小功、大功兄姊及尊属,則决,餘俱 監候。不言故殺者,亦止於斯也。若本宗及外姻尊長毆卑幼,非折傷,勿論。至折傷以上,緦麻 卑幼,减凡人一等;小功卑幼,减二等;大功卑幼,减三等。至死者,絞。監候。不言故殺者,亦止 於絞也。其毆殺同堂大功弟妹、小功堂侄及緦麻侄孫者,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不言篤疾、至死者, 罪止此。仍依律給付財產一半養贍。故殺者,絞。監候。不言過失殺者,蓋各准本條論贖之法。兄之 妻及伯叔母弟之妻及卑幼之婦,在毆夫親律。侄與侄孫,在毆期親律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