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douou xia 鬥毆下 → ou dagong yixia zunzhang 毆大功以下尊長 → Qianlong sishier nian 乾隆四十二年 | |
續纂。 一、凡於親母之父母有犯,仍照本律定擬外,其於與在堂繼母之父母、庶子嫡母在為 嫡母之父母、庶子為在堂繼母之父母、庶子不為父後者為己母之父母、為人後者為所後母之父母及本生母之父母等六項有犯,即照卑幼犯本宗小功尊屬律,毆殺、謀、故殺均擬斬立 决。謀殺已行、已傷及鬥毆傷,仍各照本宗服制本律分别定擬。至各項甥舅等有犯,俱照 外姻尊卑、長幼本律治罪。如尊長有於非所自出之外孫及甥等,故加凌虐或至於死,承審 官臨時權其曲直,按情治罪,不必以服制為限。 删除。 一、於母黨有犯,除親母、嫡母、本生母黨屬仍照服制定擬外,其餘均同凡論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