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douou xia 鬥毆下 → ou qiqin zunzhang 毆期親尊長 → Jiaqing shijiu nian 嘉慶十九年 | |
原例。 一、期親以下有服尊長殺死有罪率卑幼之案,如卑幼罪犯應死者,為首之尊長俱照擅殺 應死罪人律,杖一百。聽從下手之犯,無論尊長、凡人,各杖九十。其罪不至死之卑幼,果 係積慣匪徒怙惡不悛,人所共知確有證據,尊長因玷辱祖宗起見忿激致斃者,無論謀、故, 為首之尊長,悉按服制於毆殺卑各本律上减一等。聽從下手之犯,無論尊長、凡人,各依 餘人律,杖一百。若卑幼並無為匪確證,尊長假託公忿、報復私讎,或一時一事尚非怙惡不 悛情節,慘忍致死,並本犯有至親服屬,並未起意致死,被疎遠親屬起意致死者,如有祖父 母、父母者,期親以下親屬以疎遠論。雖無祖父母、父母,倘有期親服屬者,功、緦以下以疎遠論。餘仿 此。均照謀、故、毆殺卑幼各本律定擬,不得濫引此例。 修改。 一、期親以下有服尊長殺死有罪卑幼之案,如卑幼罪犯應死者,為首之尊長俱照擅殺 應死罪人律,杖一百。聽從下手之犯,無論尊長、凡人,各杖九十。其罪不至死之卑幼,果 係積慣匪徒怙惡不悛,人所共知確有證據,尊長因玷辱祖宗起見忿激致斃者,無論謀、故, 為首之尊長,悉按服制於毆殺卑幼各本律、本例上减一等。聽從下手之犯,無論尊長、凡 人,各依餘人律,杖一百。若卑幼並無為匪確證,尊長假託公忿,報後私讎,或一時一事尚 非怙恶不悛情節,慘忍致死,並本犯有至親服屬,並未起意致死,被疎遠親屬起意致死者, 如有祖父母、父母者,期親以下親屬以疎遠論。雖無祖父母、父母,倘有期親服屬者,功、緦以下以疎遠 論。餘仿此。均照謀、故、毆殺卑幼本律、本例定擬,不得濫引此例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