DQLL GY 1871
Code 0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Xing lü 刑律 → shou zang 受贓 → shihou shou cai 事後受財原在事後,故别於受财律。 | |
律/lü 355 | shihou shou cai 事後受財原在事後,故别於受财律。 原律。 凡官吏有承行之事先不許財,事過之後而受財,事若枉斷者准枉法論。事不枉斷者,准 不枉法論。無禄人各减有禄人一等,風憲官吏仍加二等。若所在重者仍從重論官吏俱照例,為民但不 追奪。誥勅律不言出錢過錢人之罪,問不應從重可也。 原律。 凡官吏有承行之事先不許財,事過之後而受財,事若枉斷者准枉法論。事不枉斷者,准 不枉法論。無禄人各減有禄人一等,風憲官吏仍加二等。若所重者仍從重論官吏俱照例,為民但不 追奪。誥勅律不言出錢過錢人之罪,問不應從重可也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