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名例律 Mingli lü → Mingli lü shier 名例律十二 → Jimo zangwu yi 給沒贓物一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20 | |
地方官吏有將入官田房私租於人者。 除照數追賠外。仍照侵盜錢糧例治罪。其未經定例以前。官吏有私租之處。免其治罪。按年照數賠補。其一應變賣什物。俱勒限一年。眼同本犯家屬照數變賣。如逾限未變。器皿衣服。仍於本地方勒變。一應金銀珠玉等物。兌明分兩數目。造具清冊。眼同本犯家屬封固。出具並無更換印甘各結。解交藩庫。遇有便員附搭解部。轉交崇文門變價。若有竊換等弊。許家人及旁人首告。加倍追賠。仍照侵盜錢糧例治罪。 [謹案此條雍正七年定。乾隆四十二年。將 其未經定例以前四句節刪。印甘各結下增具文二字。]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