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名例律 Mingli lü → Mingli lü shijiu 名例律十九 → Tuliu qianxi difang er 徒流遷徙地方二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16 | |
三次犯竊。計贓五十兩以下至三十兩者。搶竊滿貫擬絞、秋審緩決一次者。竊盜三犯贓至五十兩擬絞、秋審緩決一次者。積匪猾賊、並回民犯竊結夥三人以上、及執持繩鞭器械者。發遣雲貴兩廣煙瘴之刨薓人犯、在配脫逃者。仍照原例所定地方發遣。強盜窩主造 意不行、又不分贓者。竊盜臨時拒捕、傷非金刃、傷輕平復者。搶奪傷人為從者。發掘他人墳冢見棺槨為首、及開棺見屍為從者。竊贓數多罪應滿流者。三次犯竊、計贓三十兩以下至十兩者。前項人犯、從前照 原例應配地方充發在配為匪脫逃者。殺一家非死罪三人之妻子、並未同謀加功者。俱照原例 所定地方各加一等改發。行竊軍犯、在配復行竊者。改發極邊煙瘴充軍。姦婦抑媳同陷邪淫、 致媳情急自盡者。盛京旗下家奴為匪逃走、至二次者。俱酌發駐防兵丁為奴。此等人犯。如有脫逃被獲。 將該犯請旨即行正法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