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名例律 Mingli lü → Mingli lü shijiu 名例律十九 → Tuliu qianxi difang er 徒流遷徙地方二 → tiaoli 條例 → Li 3 | |
烏魯木齊等處安插兵民。犯軍流者。除照例折責外。 仍留烏魯木齊。照發往種地人犯。分給屯鄉。與種地兵丁一體種地納糧。儻復有滋事脫逃等情。枷號兩月。改給烏魯木齊兵丁為奴。犯該徒罪者。照犯罪免發遣折枷例。加一等折枷。 免其充徒。係民、仍令種地。係兵、交地方官指給地畝。耕種納糧。其換班綠旗兵丁。及內地貿易商民。於新疆地方犯至軍流之罪。如在烏魯木齊一帶者。即發往伊黎等處。其在伊黎一帶者。即發往烏什、葉爾羌等處。而在烏什各城者。亦發往伊黎等處。並視其情罪。量為酌定。輕者發各處編管。重者交與該將軍等。在駐防官兵內揀選力能管束之人。賞給為奴。 若犯該徒罪者。係換班綠旗兵丁。仍留該處。不給口糧。在種地處效力。照應徒年限扣算。 滿日再行發回。係內地民人。仍解回內地。照例辦理。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