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禮律 Lilü → Jisi 祭祀 → Jixiang 祭享 → tiaoli 條例 | |
凡郊祀。齋戒前二日。太常寺官宿於本司。次日具本奏聞。致齋三日。次日進銅人。傳制諭文武官齋戒。不飲酒。不食葱韭薤蒜。不問病。不弔喪。不聽樂。不理刑。不與妻妾同處。定齋戒日期。文武百官先沐浴更衣。本衙門宿歇。次日聽誓戒畢。致齋三日。宗廟社稷。亦致齋三日。惟不誓戒。 大祀前三月。以犧牲付犧牲所滌治如法。中祀前三十日滌之。小祀前十日滌之。大祀、祭天地太社太稷也。廟享、祭太廟山陵也。中祀、如朝日夕月風雲雷雨嶽鎮海瀆、及歷代帝王先師先農關帝文昌旗纛等神。小祀、謂凡載在祀典諸神。惟帝王陵寢及孔子廟。則傳制特遣。謹案以上二條均係原例。咸豐年間。升關帝文昌為中祀。今補入。 每年三月十八日。恭逢聖祖仁皇帝萬壽聖節。凡內外文武官員及軍民人等。俱應虔誠齋戒。不理刑名。禁止屠宰。 每年八月二十七日。恭值至聖先師孔子誕辰。內外文武各官以及軍民人等。應致齋一日。不理刑名。禁止屠宰。 [謹案以上二條。係雍正五年定例。乾隆五年。以律例內 毋庸登錄。奏准刪除。] 凡陪祭致齋各官。不理刑名。不辦事。不燕會。不聽音樂。不入內寢。不問疾。不弔喪。不飲酒。不食韭薤蒜。不祈禱。不報祭。不祭墓。 [謹案此條係雍正十二年定。乾隆五年。因與前條重複。刪。 ]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