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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禮律 Lilü → Yizhiyi 儀制一 → Jinzhi yingsong 禁止迎送 → tiaoli 條例 | |
文武官員出入。應合開道而自不開道。致令應避官員不曾迴避者不問。若因而生事者。止問上官。 軍民人等。於街市遇見官員引導經過。即須下馬躲避。不許衝突。違者笞五十。 [謹案以上二條均係原例。] 凡書役迎接新官。在交界處所等候、呈送須知冊籍。其餘書役概令隨印交代。並將頭接二接三接陋習、嚴行禁止。如有約結多人。執批遠迎者。照律治罪。 [謹案此條係乾隆五年定例。] 屬員與上司親戚子姪。有乘便夤緣因事賄囑者。按律分別革職治罪。上司之子姪親戚有官職者。經過屬員境內。拜候往來。屬員供應餽送。均照不應重律、降三級調用。無官職者。照不應重律杖八十。該上司自行查出叅處者免議。漫無覺察者照約束不嚴例、降一級調用。知而不舉。照徇庇例、降三級調用。如有夤緣賄囑等事通同徇縱者。一併分別革職治罪。 [謹案此條係乾隆二十六年定例。] 上司入城。凡文武屬員。止許出城三里迎送。如不入城。在境內經過處所迎送。儻迎送必至交界。或因事營求。或乘便賄賂。將屬員革職拏問。如止出界迎送。無營求賄賂等情。照擅離職役律議處。如上司有必欲迎送。致屬員畏其威勢。至交界迎送者。儻有勒索情弊。將上司革職提問。如止令迎送。無勒索情弊。照例議處。地方官俱免議。 [謹案此條係雍正七年定。] 凡提鎮赴任。所屬將弁。於是日迎接。除跟役外。其司事兵丁。不得過十名。出城不得過五里。其副叅遊擊等官赴任。本標員弁。於是日迎接。除跟役外。司事兵丁不得過五名。出城不得過三里。從境內經過者。止許在本營汛地經過處所迎送。如屬員多帶兵丁。越境遠迎。及上司容令遠迎。並不行揭報者。俱交部照律議處。 [謹案此條雍正十三年定。 ] | → bookname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