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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/lü 265 | Moufan dani 謀反大逆

凡謀反謂謀危 社稷。及大逆。謂謀毀宗廟 山陵及 宮闕。 但 共謀者。不分首從。已未行。皆凌遲處死。正犯之祖父父子孫兄弟及同居之人。如本族無服 親屬。及外祖父妻父女 之類。不分異姓。及正犯之期親伯叔父兄弟之子。不限已未析居。 籍之同異。男年十六以上。不論篤疾廢疾。皆斬。其男十五以下。及正犯之母女妻妾姊妹。 若子之妻妾。給付功臣之家為奴。正犯。財產入官。若女兼姊妹。許嫁已定、歸其夫。正犯 子孫過房與人。及正犯之聘妻未成者。俱不追坐。上止坐正犯兄弟之子。不及其孫。餘律文 不載。並不得株連。知情故縱隱藏者斬。有能捕獲正犯者。民授以民官。軍授以軍職。量功 授職。仍將犯人財產全給充賞。知而首告。官為捕獲者。止給財產。雖無故縱。但不首者。 杖一百流三千里。未行而親屬告捕到官。正犯與緣坐人俱同自首免。已行惟正犯不免。餘免。 非親屬首捕。雖未行。仍依律坐。 

tiaoli 條例

linian shili 歷年事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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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able of content

目錄 | Content

第一部 | 名例律 Mingli lü

第二部 | 吏律 Lilü

第三部 | 戶律 Hulü

第四部 | 禮律 Lilü

第五部 | 兵律 Binglü

第六部 | 刑律 Xinglü

第七部 | 工律 Gonglü

Inde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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