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DSLXB
HDSLXB → 目錄 | Content → 刑律 Xinglü → Zeidao shiqi 賊盜十七 → Lueren luemairen 略人略賣人 → linian shili 歷年事例 → Item 1872 | |
1872奏准。嗣後遇有誘拐幼童案件。無論是否賣與洋人。並所拐幼孩。能否即時 承工。但賣與外來海洋船隻。藉口做工。果係誘拐已成。審實、應照前例。分別斬絞。先行 正法。如中國之水手人等。句串販賣。亦分別首從嚴辦。其情甘出口承工者。仍照約毫無禁 阻。尋常拐賣人口。非賣與海洋船隻。仍照常例科斷。又奏准。嗣後誘拐人口出洋。無論 已成未成。被誘之人。如非情甘出口者。仍照定例。為首斬立決。為從絞立決。若和誘華民 出洋。雇與洋人承工。不分男女良賤。已賣未賣。曾否上船。但係誘拐已成。被誘之人。實 係情甘出口者。即照將人口出境絞監候律。將為首者擬絞監候。秋後處決。為從杖一百流三 千里。至被誘之人。情甘出口。無非往外洋貿易。其被匪徒引誘。情節不無可原。應免置議。 | → bookname |